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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公胡言乱语传记
2003-10-01           【 加入收藏 / 文章投稿 / 截图上传 / 发表评论
作者:易公
精壮男子崇拜女性,并想支配他所崇拜的女性。通过赞美被支配的女性原型(她的母性、她的繁殖力、她的意志薄弱、她的恋家天性、她的多愁善感,等等),他也赞美了自己的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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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大家所知,我就是易公,一个骑黑马耍空手道的坏家伙,这个小巧可爱的家伙老爱跨座在马背上,隔多久也舍不得下来,故事就是要说这家伙。易公是个很罗嗦的人,罗嗦的人有个好处就是如小女人般唧唧喳喳,如果是真女人围着唧唧喳喳那也很热闹,但如果是个男人围着一个男人唧唧喳喳个不停,想谁不讨厌都难。事实上易公就是这样一个人,她是个女的却非玩个男角色还喜欢围着人唧唧喳喳,让人想不明白。

老比奇城是座历史古城,战争的烟火已经熄灭了,但是并不太平。不太平有一大部分是因为像易公这样的人装神弄鬼。古老的大比奇成是座石头城,城墙高丈许,上面什么都没有,连兔子屎都难见到,城墙外面站了2个卫兵,他们长年穿一样的衣服,戴一样的帽子拿一样的武器,大比奇城有四个门,也有同样数量的卫兵,但是这些卫兵却不是双炮胎,也不是一个妈生的;后来人感慨他们的妈真了不起,生孩子都如此默契.我们说到比奇城的门口有2个卫兵,站着的,其实不是站着的,他们是趴着的,但是又怕头头看出来,只好一趴下就站起来,速度很快,一般人都看不出来,后来有造事之徒把这拿来学,但总学不那么快,所以成了磕头,这是古代磕头制度的起源.大比奇城的历史竟然如此辉煌!如大家所想,古代君王座北朝南,这是传统,像现在家里的老头都喜欢上坐一般。易公初踏进比奇城的时候就心发另想,这是坐男人的城,男人的城就应该油男人统治。半来易公是可爱的小女生的。但她马上下马把裙下摆撕掉,把头发扎成一跟清朝人才有个鞭子并且拿小棍撑在头顶了,这样的发行叫名士发,现在叫楞头青;本来女孩子骑马是坐一边的,古代跨坐的女子非战士既那种不正经的,但易公不怕,她大模大样的跨坐在马背上,胸前系两水袋,腹部绑一个20金的沙袋,这是男人的小肚子。事实上易公就是这样一个顽皮捣蛋的女孩子。

有一天比奇成来了一个小姑娘,她斜斜的坐在马背上,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抿着薄薄的嘴唇放肆的看着经过的男人,男人的气息让她头晕,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清醇的小姑娘一眨眼就不见了,后来从树阴走出一个玉树临风的小伙子,如您所知,他就是那位姑娘,以前叫易岚的小姑娘现在叫易公拉!诺玛大陆是男人的大陆,古老的诺玛文明留下树不清的妖孽和悠久的铸造文明,诺玛人的武器挺留在青铜文明,服饰却赶在丝绸文化之前,这是个畸形的发展,像很多电影里演义的,现代人跑到古代去耍野一样。有关现代人去古代乱遗的问题有这样的解释:历史是趋向有发展的方向。这就是说现代人很想看清楚古代史是不是进化错了,这也说明大家很讨厌现在的状况,像我就很讨厌我的头头,就跟小易讨厌胸前的束胸衣一样。所以我经常要她注意穿上她就是不听,还大声说:你喜欢呢我就不穿就不穿。

古老的大陆妖孽横行,这是我想说为什么是男人大陆的原因。诺玛大陆终年被邪恶诅咒,这样的诅咒是西方特有的,念的是咿呀哈里路压撒米哦拉之类的东西,因此东方人很难知道也很难用清心咒般若心经来解除。当然了如果有比诅咒更邪恶的懒女人的裹脚布也行,但是诺玛的女人都洗脚,而且每隔一个时辰就把脚伸进桂花水里浸泡,这是后来鞋子文明发达的原因当然了这种事业还促进粮造业的发展,而且比欺也有了吃白饭的洪汽琳,当然此人也是喝白酒。小易就是这样一个脚香香的女孩子,但她后来却不爱洗脚了,真是奇怪。或者有人想到,作者就在清心咒的催眠下开始胡言乱语,这已经是养出的习惯跟我头头上厕所带报纸看老半天是一样,天性很难改变拉。

我们说到有个小姑娘忽然变成了个大男人,这有关的情节可以想象。在诺玛女人都是限制数量而且品种要优秀否则没有生存的权利,因此诺玛的女人都有女人证,那就是戴头上的帽子,这不是普通的帽子是混合千年老牛的尿和上万年毒蛇血再加上2岁以下童子尿做的,气味清香所以后来人都称为女人香。女人泥再捏成胎泥,在极阴地放三年零三个月,然后再暴晒十年,这就是为什么香味如此的原因了。如您所知,我现在又在胡言乱语,一个女人变成男人怎么可能呢,女人没喉结的呀。但是小易想到了,她拿上等的鸡血石雕刻一个喉结样的东西挂在脖子上,这东西又大又重,一直别人以为她扁桃体发炎了;女人走路向来是小心迈的,但如果哪个女人大跨步走那肯定是不正经,我听说清朝以前的女人都是挪动步子前脚走一小步后脚再向前紧贴脚后跟,所以有些女人就闲麻烦,发明了轿子,当然拉这是有钱人坐的,没钱的只好苦练草上飞工夫了,脚不动身子满地奔,传到现在就是轻功了;总之小易终于变成一个男人了;但是如厕从不跟别人一样,有时候憋地慌也没办法,憋着憋着就练成了忍术了,忍术现在在日本流行,是跟榆荚相似的玩意,要是小日本知道忍术是一个女人憋出来的不知该做何想象了。

有一天小易忽然想变成男人,而是她改变了骑马的习惯再也不侧座了,她跨座在上面-这个姿势在古代似为淫贱之像,她也改变了身上的体香,原来的香味都变成了橘子的味道,因此很多男人都喜欢跟他在一样在身上乱闻,这令小易很不舒服,后来有些男人就开始学小易往身上抹香草什么的,这就是为什么男人有也汲引的原因,不过这终究是龌龊事,作者写到这就下不了手损男人。这个故事说到这我家小孩子又在催我帮她忙抬柜子,还说要她是男人有男人的力气就好拉,我整在写字于是小孩子跑过来看了就说:小生,我嫌你身上味道不好了吗?我嫌你身上味道不好了吗?你都几天没洗澡拉!

我开始记录小易变成男人后的事情,尽管这是我一向的习惯,但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跑还要不时打个照应加点血下点毒什么的还是很麻烦,但是小易却朝我喊:你不跟着我我就跑掉拉。并且开始向旁边的武士搭眼,我只好跟着后面。在路上我叫她把喉结拿下来就两个人怕什么呀,而且小易的底细我早知道拉,她身上哪瘦哪胖一看就知道,小易开始向我瞪眼,气鼓鼓的说,不解不解,我好不容易弄上去的,你又不给我买项链,我就戴这个拉!

小易开始在诺玛大陆串奔,她的马是千里白驹汗血马,她跑遍了整个诺玛大陆。有时候看见张驴子头马身的家伙就要指着说我,看又是一个秃驴,这 是因为我Q上就是秃驴头别人称为金刚猪秃驴头的头像,但是她却从来不去打,是看见就恶心,长这么样他妈都怎么生的呀。她后来跑到了失乐圆,安定能够人了使乐圆并不是什么好地方,全是猴子骑大像,当然了空手的猴子是练空手道的拿东西戳人的是扁担农民,慢土土的大像是什么我就不知道,这是小易想到的,我承认我没这么好本事。失乐园原本是交界处,商贸繁荣,于是来往的猴子都学人的样子,这是进化学的观点觉不是我瞎编的。当然了我不承认瘦瘦的男人就叫猴子,这跟后来我一惹小易生气她就跑来打猴子,说,打死你小生惹我生气打死你,这纯粹是隐射。失乐园有两座大的庙宇,可惜的是都没顶,外面下雨里面也是湿湿的,这让我想起广东话说咸湿的意思了,其实失乐园就是流氓园,那里原来不是猴子的全是人,后来一些跳扁担的耍棍的骑大像的都失去做人的兴趣,全都一个劲的想进化到高阶,但没想到却变成了混身战毛的家伙,庙宇里面抽**的捕鱼的也都如此,还保留了前习。小易有时候看我头发太长就催我去剪,这是居心叵测,她老想去做头发我没时间不陪她去,所以她就千方百计想把我弄到发廊去。

如您所想,易公就是胡言乱语的家伙,一会说易公是自己一会又说易公是个小姑娘,而且后来还凭空多出一个小易出来,当然了这种矛盾的话只有易公这家伙才能想出来。易公在动笔的时候就想把自己写成主人公,但后来小易看见了就非得要当一回主演,政策上讲是行的,易公也看小易这些天衣服洗得挺勤饭也做得好就勉强答应了。于是作者把前面写易公是个男的是自己后来又变成了女的是别人拉。这令我记起落素的话
Acquisitiveness-the wish to possess as much as possible of goods , or the title to goods-is a motive which, I suppose, has its origin in a combination of fear with the desire for necessaries.翻译就是:占有欲--希望尽可能多地占有财产或拥有财产的所有权--是一个动机。我认为该动机产生于恐惧心理和拥有必需品的欲望结合之中。由此看出作者也是受逼迫才干这种不负责的事情的。

有一段时间小易跑遍了诺玛的地面,后来就索然无味了,她朝我嚷嚷没地方去拉没地方去拉。我懒得支声,她又朝我喊:真没地方去拉,我都逛遍了。小易逛诺玛大陆如同易公逛大街一样,男人应该知道逛大街并不适合男性这个群体,而女人拉着男人逛大街就如同易公拉小易逛诺玛大陆一般,要硬拽着跑。易公是个很辛苦的人,他把小易拉到满地蜈蚣的地方,听着阵阵撕鸣和硕大的蜈蚣小易就跑掉了,说恶心,小易是个怕虫的孩子。后来易公说那好吧,咱去打几个人,于是一榴到了赤月,赤月的人都是吃饲料长大的,身体肥大,发育过头,因此有的长两个脑袋有的身上横横的,当然了长两个脑袋并不失为好事至少像易公这样喜欢思考的人就喜欢,但是小易看见这个家伙就偷偷告诉易公,好强壮哦,不过两个头我不喜欢。易公知道小易说什么,就哦哦两声,小易又白了易公一眼:说句话呀,讨厌。去赤月时经过一坐蜘蛛山林,蜘蛛是易公最恶心的东西,四支强壮手足并举做挑熏状,但易公装做没看见,拉这小易就跑过去了。赤月是坐可爱的洞穴,那里的人都很强壮,手臂上肌肉浮肿,全身打横,这东西在现在就是饭桶,劳国伤民,当然了易公这么讨厌是因为易公是个很罗嗦的家伙,他见不得这样的事情。所以晚上小易捏着易公手上的二旋肌说,恩,这小了点,这也小了点,这个地方就刚好拉。易公才懒得说她,于是小易掐住易公脖子,讨厌,全身都是骨头。

易公是个上班的家伙,这家伙一有机会就开单位的电脑玩游戏,他的头头老占着厕所,这是两种爱好。所以当头头上厕所的时候易公就到处逛,他骑着马翻山越领,撕杀疆场,但这时候总能碰到小易,因为小易在家玩就不停的密语易公,有时候还要说几句,又趁光光不在偷懒呀。光光是易公的头头,是个很可爱的中年人,但是不幸因为老上厕所头发掉光拉,当然也可能是老掉头发所以就上厕所。想到这易公就开始考虑头发跟聒约肌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联系,但是想不出来,因为易公对此一窍不通,于是小心的问小易:小易,你掉头发是不是想上厕所?小易一楞,为什么呀?你不是最爱摸我的头发的嘛~我也没想上厕所呀,噢,对了下次摸的时候把手洗干净拉,老不洗手我头发都脏拉。这就是小易。一会小易又发密语出来:老公我挖到金矿拉。我懒得理她,只丛打她到赤月去玩一回,那回小易正带了一把锄没事干就使劲挖,没料到挖出矿了,后来就一心挖矿,想当富婆。易公有好多回在家写东西,小易使劲挖矿,有时候易公累了转过头问,小易挖这么多干什么。小易一边使劲笑一边说,我想当富婆,我要甩掉你拉。易公这时候就不说话,转过头去,继续写。这时候小易就圈住易公脖子用猫拟的声音说:我就想甩掉你怎么拉,讨厌,气死你气死你!

易公全部的传奇都是小易,这点从他交到小易手里那一叠叠钱就看出来拉,易公不抽烟也不喜欢喝列酒。以前的易公很爱抽烟,但是小易经常指着烟袋上的 抽烟有害健康 来说易公,有时候见易公抽起劲就嚷着:看,看,把我脸都熏黑拉;于是易公只好跑到阳台上去吧嗒吧嗒,小易又追上来,说,这是咱们一起种的花,想熏死呀。于是易公只好掐掉火头闻闻烟味就好拉。写到这个时候小易就紧着我说,靠,我又没逼你是你自己不抽了的,不能怪我。小易就是这样横横的人。易公不喝列酒,以前易公是个卷长红头发样子有点痞的家伙,爱品酒抽烟,但现在都不干了,易公现在不抽烟也不喝列酒,而且头发也剃光了,理发的小师傅下的手一刺溜头发就全光了,小易回去看见了哭了老长一阵,一边哭一边数落,你真狠心,你的头发是我的为什么就剪掉了呀,也不问问我。易公这才想起小易老喜欢把手穿过自己头发的,心理也难过赶紧跑外面买一顶假发蒙头上,小易看见了悠悠的说,不戴,那不是你的,我不要。说完转过身去气鼓鼓的。

作者写到这就离题千里拉,本来想写写易公这家伙的传奇的,其实像易公这样的坏蛋能变好真的是传奇;可后来被小易搅和了,她非要易公写她的传奇,易公也知道小易个传奇就是易公自己的传奇,比如说小易去过赤月就经常拿易公身上的部位比较,哪瘦了哪胖了,有时候趁易公不注意就指着易公说白骷髅。当然拉,易公也会说小易胸部没女武士那么大,这时候小易就叫,去死,你上回还说喜欢的,去死吧。然后就开着易公的办公电脑大摇大摆的在游戏里逛。

事实上这片字的前面部分是作者独立完成的,那符合作者胡言乱语的习惯,后面部分是小易敲上去的,作者只在旁边念,到中途小易就跑去洗澡了,作者也懒得再敲了,就草草结尾拉。因为晚上要被逼去逛大街,如果作者不去,小易会瞪眼说,你以前喜欢逛街的呀,你不希望我圈你的腰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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